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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5号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中“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规定,在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的基础上,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一批不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见附件)。
此次公布的《名录》,共计7类13个产品。《名录》公布后,请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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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代码名称 |
产 品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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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普通诊察器械 |
体温计、血压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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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物理治疗设备 |
磁疗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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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
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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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
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
(早早孕检侧试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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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
避孕套、避孕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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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
轮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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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敷料 |
医用无菌纱布 |
备注:本名录中产品类代码名称和产品名称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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