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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食药监〔2007〕10号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试行全省统一考试的通知》(皖人发〔2005〕60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人〔2007〕60号)及黄食药监人〔2007〕51号精神,现就我县2007年度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与科目
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分药学与中药学两类。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非滚动考试管理模式,即报考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所考科目必须全部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滚动考试管理模式,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四科,视为合格。
药
士:考《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士:考《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
师:考《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注:内容为《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的部分专业知识)。
中药师:考《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注:内容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的部分专业知识)。
主管药师:考《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
主管中药师:考《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具有相应专业(药学类、医学类、化学、生物、医疗器械等专业)知识,恪守职业道德。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1.参加药士(中药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下同)还应有中专学历。
2.参加药师(中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5年;
⑵
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3年;
⑶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
3.参加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12年;
⑵
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9年;
⑶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5年;
⑷取得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后又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药学工作满2年;
⑸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
⑹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受行政处分期未满的;
3.省人事厅规定其它情形的。
三、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07年安徽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后退还,复印件须有审核人签字,下同);去年考生凭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省略3、4项);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药学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及任期年度内考核情况(单位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4张。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今年我县药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1—13日,逾期不予补报。按属地管理原则考生应统一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结束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人事局共同初审后,于6月19日前将考生报名有关资料及《安徽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等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人事局共同复审,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人事厅审核后,方可办理准考手续。
五、考试时间及方式
2007年全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15日-16日。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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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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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
上午9:00-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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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00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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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
上午9:00-11:00 |
(中)药学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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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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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00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六、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全省考生报名信息情况,统一设置考场(考场设置管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9月10日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取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12月1日后考生登陆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www.ahfda.com)查询考试成绩。
七、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
考试用书为《安徽省药学专业中初级职称资格考试应试指南》丛书,请考生在报名时根据需要征订(书费由报名点代收),届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发放,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请各考生凭收据领取考试用书(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培分开、考生自愿原则,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将组织有关教师按《考试大纲》有关要求于8月上旬举办考前辅导班。报名详情登陆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www.ahfda.com)或拨打联系电话:0551-4674765,13966779070。
(休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www.xunfda.gov.cn;报名联系电话:0559-7510578、7510566)
八、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科按75元收取。
各涉药单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时参加相应资格考试,确保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07年安徽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报名表》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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