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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食药监〔2008〕5号
各医疗机构: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7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是我省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而首次颁布的政府规章。为保证《办法》的及时贯彻实施,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并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决定举办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县级医疗机构分管领导1名、药品质量管理人员1~2名。
2、各乡镇卫生院(分院)、门诊部、社区服务站分管领导1名、药品质量管理人员1名。
3、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负责人
1名(有药房管理人员的可增加1名)。
二、培训时间:
3月5
~
6日,共2天,3月5日下午在县药监局办公室报到,3月6日上午8:30培训,下午继续培训并安排测试。
三、培训地点:黄山新宇假日酒店五楼会议室(县工商城)。
四、培训内容:
1、《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2、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药房”建设相关知识等;
3、县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讲话。
五、培训费: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并经物价部门核准,每人
110元(含资料费),食宿自理。
六、培训要求:
1、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学习,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好参训人员的工作,准时参加学习培训,不得无故请假。
2、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自觉维持会场秩序,认真地参加培训学习。
3、本次培训学习安排业务知识测试,学分作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存入档案。
4、本次培训学习结束后,市、县药监部门将对《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联系人:徐蔺、王学萃
联系电话:7510578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8年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
日 程 安 排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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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主讲人 |
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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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五
日 |
下午14:30—17:00 |
培训人员报到
并领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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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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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六
日 |
上午8:30 |
1、培训动员讲话
2、邀请县法制办、卫生等部门负责人讲话
3、县领导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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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春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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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30—11:30 |
《办法》培训 |
李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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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5:00 |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药房”建设相关知识等 |
李金生 |
项春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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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5:00—16:00 |
考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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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6:30 |
散 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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