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食安委〔2008〕1号
各乡镇,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休宁县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县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七日
休宁县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健全监管责任体系
党的十七大作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战略部署,食品安全作为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提上了更为突出的位置。2008年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今年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全程监管的理念和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思路,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做到与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有侧重地结合,与当地食品安全的特色相结合,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
(一)种养殖环节
1、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以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健全完善政府监测、产地企业自检、社会商检“三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制定蔬菜农药残留、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建立定点、定期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检测程序,加强规范管理。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逐步建立覆盖蔬菜瓜果、粮食、油料等作物的监测网络,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2、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良好农业规范(GAP)系列国家标准的实施力度,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
3、继续抓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坚决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4、强化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对全县动物饲养场(户)进行全面登记,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检疫监督,规范检疫行为,实施产地准出。开展检疫监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证流通、证物不符等违法行为。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100%,规模养殖场官方兽医监管率达100%,畜禽产地检疫率达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生产加工环节
1、强化巡查、监督抽查、回访、年度审查、强制检验等监管措施,提升食品监管规范化水平,促进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
2、全面实施28大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容器的市场准入,推动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许可证管理。加强证后监管,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3、建立健全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致病菌、化学性污染、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高风险食品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加大实施召回力度。
4、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加强和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原辅料进厂台帐制度、产品销售台帐制度和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网建设和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有效追踪源头。
5、全面加强食品原料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格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提高备案的覆盖率、准确性,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6、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建立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承诺书制度,落实《安徽省小作坊监管工作基本要求》,加大小作坊生产条件改造工作力度,重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要明显改善,建设一批改造示范区;加大对小作坊食品销售限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销售限制要求。
7、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制定全县定点屠宰场规划,全面加强定点屠宰检疫的溯源监督,对进入场点定点屠宰的牲畜,一律“凭证屠宰”、“凭证出厂”,保证城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100%。
(三)流通环节
1、完善和推进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两项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覆盖面,逐步由县城扩大到广大农村,由主要监管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扩大到监管县城以下各类市场以及乡村食杂店,努力实现所有食品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目标。
2、强化对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和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农村集贸市场食品经营的规范管理,积极加强对送货下乡、送货车、农村走村串巷食品商贩的监管。强化食品分类监管。针对流通环节食品的不同来源、不同生产方式以及不同风险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类监管,加强风险控制。
3、全面完善日常监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与监控体系。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消除安全隐患,抓好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协议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大对应退市食品的跟踪监管力度。
4、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新方式。进一步加大“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备案查询系统建设力度,健全信息化监管网络,努力形成企业、消费者、工商执法互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预防和依法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5、全面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市场上
“病害肉”、“注水肉”和“未检肉”出现反弹。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畜产品监测制度,实行定点定位全方位全覆盖,快速监测和实验室监测相结合的抽样监测办法,严格实行不合格畜产品的禁入、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和打击销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污染畜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消费环节
1、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巩固和提升大中餐饮业、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工作,积极开展小餐饮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2、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认真开展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卫生质量和餐具消毒效果检测,做好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
3、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消除不合格食品及原料进入学校餐饮。
三、巩固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展,继续大力扶持连锁龙头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的建设,提高食品统一配送能力,积极推进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中、小学校延伸,农村放心店向较大自然村辐射,大力扶持和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放心店的建设水平。
在群众监督网建设方面,继续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多员合一”整合力度,积极探索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平台。
在监管责任网建设方面,在完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乡镇、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并将监督网逐步向社区延伸。同时,通过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努力构建政府、部门、企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四、探索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综合监管能力
一是继续强化督查考评力度。通过完善暗察暗访工作机制,加强暗察暗访工作力度,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的完善。
二是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建立食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并逐步扩大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逐步完善信息体系。继续完善全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逐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联合发布机制。
四是不断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县乡两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特别是落实乡镇的应急预案,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机制,力求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重点开展乡镇食品安全应急培训工作。
五是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配合相关部门重点抓好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探索我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机制。
五、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知识
2008年我县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2006-2010)》的要求,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安全放心食品暨食品放心工程成果展等大型活动。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力求在宣传的时间上贯穿全年,宣传的对象上覆盖各个阶层,宣传的内容上丰富多采,宣传的方式上新颖独到。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