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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食药监〔2008〕43号
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关于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的紧急通知》,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在云南省红河州使用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并有死亡病例。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销售、使用的药品进行全面清查,如有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请立即暂停销售、使用,同时将数量报县药监局。如发现该药品不良反应可疑病例按不良反应监测渠道及时报告。
休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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