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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职能,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策法规、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宣传、信访、行政事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监察股
组织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汇总并上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药品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和办法,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依法监督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四)稽查股(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队牌子)
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稽查、抽样;受理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举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案件;协助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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