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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在推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紧密联系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构建符合山区特色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一是积极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在农村建立药品直配网络。鼓励具有药品批发资格的企业特别是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在农村相对集中连片地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直接配送药品,或采取由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在乡镇建立非法人药品配送站,把配送网络延伸到乡、村。
二是探索以乡镇中心卫生院为载体设立农村药品配送站。对具备保证药品质量的仓库、配备相应药学专业人员、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经县药监部门批准,可为辖区内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代购药品。药品代购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向被委托以外的其他单位销售药品。
三是鼓励和引导多种经济成份在农村开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零售药店和村级药品专柜。对连锁企业在农村设立连锁门店优先审批。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开办村服务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村百货、副食品销售点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
[2004-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