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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政办〔2006〕94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现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意见,就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两网”建设工作总体目标,进一步组织实施《休宁县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休政办[2004]84号),努力构建“政府推动、部门互动、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药品监管网络和“市场主导、公平竞争、便捷有序、管理规范”的药品供应网络,确保农村群众购药方便及时,用药安全有效。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7月上旬—下旬)根据省、市局安排和县政府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调整县“两网”建设领导组成员,召开创建动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实施(7月下旬—10月中旬)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办自身建设,拟订工作计划。加强对村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的管理培训和指导,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名药品协管员负责上下联络及宣传工作,海阳、五城、溪口、万安、东临溪、流口为重点示范乡镇,先行一步,争取在8月中旬做到“五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经费)。县卫生、食品药监部门要继续加大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力度,争取年底前40%的村级卫生室达到“规范药房”标准。同时,县食品药监部门还要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管理,了解和掌握供应网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重点实施阶段,县“两网”建设领导组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10月中旬—10月下旬)各乡镇要认真对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补缺补差,认真总结,完善提高。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县“两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内)。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示范县工作”是全面提高我县药品监管水平和用药质量的重要举措和难得机遇,也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这项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因此,要求各乡镇政府和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出成效。“创建示范县工作”重点在乡镇,各乡镇药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起责任,做到机构、人员、场所、制度、经费
“五落实”。县“两网”建设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组办公室要做好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创建示范县工作”所需经费可以通过财政拿一点,相关部门投入一点、等各种渠道加以解决,以确保创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创建示范县工作”需要群众参与,而群众参与需要宣传引导。因此,县“两网”建设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两网”建设及“创建示范县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相关知识。各乡镇也要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做好“两网”建设进乡入村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和涉药单位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
3、加大力度,重点突破。首先,各乡镇要确定工作重点,抓好乡镇协管办自身建设,做到有人办事,有办公场所、设施和档案资料,有规章制度,有药品监管网络图,有药品监管宣传橱窗。其次,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抓好各级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单位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把“规范药房”建设作为执业许可或达标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推进,抓出成效。第三,抓好药品经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各药品配送企业要将配送区域资料定期报送至县“两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悬挂药品配送网络图及举报电话。零售药店要公示服务公约和监督举报电话。与此同时,县“两网”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抓好药品配送单位的规范管理工作。
4、加强监管,促进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督促各药品配送企业严格按照《药品配送企业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药品配送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药品购进渠道和质量的监管,引导其自觉加入药品配送网络。要进一步加强对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加大对新办零售药店GSP认证指导,促其尽快达到GSP认证标准。逐步建立辖区内涉药单位档案,准确记录在监督检查中涉药单位是否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情况,实行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管理。
5、狠抓培训,提高素质。县“两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对协管员、信息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尽快对乡镇药品协管员组织一次全面业务培训。乡镇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村级药品监督信息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两员”素质和监管工作能力,以适应“创建示范县工作”的需要。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