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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部委《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推动靠政府、运作靠企业、促进靠监管、发展靠市场”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因情施策,依法推进,稳定实施,不断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提高药品监管水平和整体效能,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合法权益。
二、基本目标
(一)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全县农村形成行政监督、技术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药品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药监专职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力争到今年底,做到每个乡镇有药品监督协管员,重点行政村有药品监督信息员,形成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促进农村药品市场规范有序。
(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以市场为基础,合理配置农村药品资源,建立渠道稳定、供应畅通、满足需求、诚实可信的农村药品配送网络和守法经营、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方便群众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络,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三、主要措施
(一)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
1、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健全监管体系。以县药监队伍为主体,同时在每个乡镇各聘请1—2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的药品监督协管员和监督信息员,明确各自职责,上下联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做到关口前移。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都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有真实、完整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记录。药品经营企业和经批准具有代购药品资格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GSP要求分别进行经营和代购活动。药品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从业资格,并持证上岗。
3、县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农村药品市场价格的管理。药品经销单位必须实行挂牌经营,明码标价。对销售政府定价的药品突破最高限价和中药饮片零售价超过国家规定的利润率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4、建立和完善药品监管的预警和案件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药监部门定期检查,发现有不良行为的,按规定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向社会公布药品监督举报电话。
5、建立药品监管联防联治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药监部门牵头,成立有公安、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药品市场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对重大案件特别是涉嫌犯罪的案件实行联合办案,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6、建立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采取各种方式,促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管理,建立档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悬挂群众监督告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利用媒体对涉药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等方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
(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1、积极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在农村建立药品直接配送网络。鼓励具有药品批发资格的企业特别是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在农村相对集中连片地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直接配送药品,或采取由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在乡镇建立非法人药品配送站,把配送网络延伸到乡、村。
2、探索以乡镇中心卫生院为载体设立农村药品配送站。对具备保证药品质量的仓库、配备相应药学专业人员、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经县药监部门批准,可为辖区内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代购药品。药品代购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向被委托以外的其他单位销售药品。
3、鼓励和引导多种经济成份在农村开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零售药店和村级药品专柜。对连锁企业在农村设立连锁门店面积可降至20平方米,优先审批。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开办村服务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村百货、副食品销售点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准备阶段(6—8月份):成立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两网”建设的意义,提高社会各方面参与“两网”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试点推行阶段(9—10月份):选择1——2家批发企业和配送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进行药品“两网”建设试点,积极探索推行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方式、方法。
3、全面实施阶段(11—12月份):认真总结“两网”建设的试点经验,有计划地在全县农村分期分批的实施“两网”建设工作,不断改进,完善提高,进而在全县农村全面推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休宁县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领导组”,统一负责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规划、指导、检查、协调工作。领导组组长毕普民;副组长程声长(常务)、项春民、吴江;成员:
江葆华、郑险峰、方智恒、朱红娟、吴义盛、谢腊新。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两网”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项春民(兼),副主任:汪光军、
汪传宝。
2、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县直有关部门在推进“两网”建设工作中,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县药监局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
严格检查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的票据和购进记录,积极推进农村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督促和帮助药品供应点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做好药品供应网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药品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同时探索在乡镇组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民主管理的农村药事委员会,制定有关章程,实行民主管理,促进规范运行。县卫生局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购用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规范医疗诊所配备药品。依法取缔无证诊所,从严查处医疗机构违规经营行为,协助药监局对药品供应网点从业人员开展药事法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县物价部门加强对农村药品市场价格的管理,药品经销单位必须实行挂牌经营,明码标价,为百姓提供货真价实的药品。对牟取暴利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县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县药监局依法严肃查处扰乱农村药品市场的各种违法行为。县监察局负责查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的不正之风和利用职务犯罪行为。
3、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与整治农村药品市场、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降低农村药品价格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规范有效的原则,既要勇于创新,又要依法办事;既要突破药品流通旧格局,又要兼顾各方实际利益;既要尽职尽责,又要做到协调配合。通过积极探索,走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新路子。
4、严格审批,强化监管。县药监局、卫生局等部门在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同时,要强化监管,依法规范。在开办审批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加快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绝不能擅自降低标准审批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在日常监管方面,要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管网络的作用,强化对药品零售网点和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对配送点以其自已的名义购进、销售药品,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规定配送药品,乡镇卫生院以代购药品为名变相批发药品等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5、创新思路,讲究方法。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同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引导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向下延伸,逐步建立健全农村药品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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