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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监管信息】
国庆期间,为确保我县食品市场安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紧绷“安全弦”,根据职责分工,采取主要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联动的方式,对全县食品种植、生产加工和流通消费等环节各食品企业、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节日期间,各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7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个人940余户(人)次,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及餐饮单位31户,查扣假冒伪劣食品33公斤。同时,抽取了蔬菜、粮、油、月饼、食用油、餐具等205批样品,合格率达99%。节日食品市场状况总体良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为黄金周营造出健康的饮食卫生安全环境。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保证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一是专项部署。县食品安全办制定印发了《休宁县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并召开办公室会议,听取各部门阶段性整治情况及下步措施。确保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开展培训。组织成员单位集中学习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观看我省Ⅲ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光盘资料,提高各部门防范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突出检查。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畜牧水产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宾馆酒店业、城乡农贸市场、食品小摊点、月饼加工点、生猪屠宰销售点等。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或单位进行跟踪监督,该处罚的决不手软,确保联合整治落到实处。
▲县农委:开展了为期五天的蔬菜农残检测,此次抽检蔬菜有白菜类、绿色叶菜类,甘蓝类,茄果类,瓜类,豆类,水生素菜七个种类20个品种100个样品,抽样地点为县工商城农贸市场,县钟鼓楼农贸市场,县城城郊川湖等几处主要蔬菜生产基地。检测合格率达100%。此次蔬菜检测从对市场检测延伸到基地检测,扩大了检测范围。
下一步还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菜农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基地菜农的技术培训,大力推广应用蔬菜“三新”技术;按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操作,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检测力度,提高检测效率,确保全县蔬菜生产和消费安全。
▲县质监局:深入基层企业,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开展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对食品加工企业加强巡查。以食品原料为检查重点,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我局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二是开展食品监督抽查。以糕点生产企业为主,组织开展了食品监督抽查,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7家,共抽取节日糕点27组,合格的有25组,不合格产品为馅料含量不符合要求。我局要求限期予以整改,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县工商局:突出四个重点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开展对分散于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检查,共取缔无证照经营13户。二是加强对月饼、猪肉、酒类等节日食品的专项检查,在检查中查扣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33公斤。三是加大食品经营者和市场主办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自律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开展食品批发市场和商场、超市食品质量快速监测,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共检测食品10批次,合格率100%。
▲县商务局:先后两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县城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进行节日猪肉市场安全大检查,检查人员先后检查了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工商城和钟鼓楼农贸市场,新宇大酒店,状元食府、华夏大酒店以及海阳中学、天都中学等。检查结果,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能够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生猪进场检疫和猪肉出场检验制度,屠宰操作符合要求,数据纪录健全;县城农贸市场内肉类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有较大提高,基本没有发现销售白肉、病害猪肉的行为,肉类市场安全状况比过去有了较大改善,总体上是安全、令人放心的;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也比较自觉的遵守有关规定,自觉购买定点屠宰、经过检验检疫的有印肉,没有发现购买病死肉、注水肉及无印章的白肉的违法、违规行为。
▲卫生监督所:专门成立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检查组,以旅游景点和农村为重点区域,以中秋月饼为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此次活动共出动车辆10车次,监督人员4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6家,食品销售单位14家。这40个单位中持有卫生许可证的22家、无证2家、无效16家;涉及从业人员170人,持有健康证明的167人,抽检12个餐饮单位的48份餐具全部合格;在销售使用食用油单位中有14个单位未索证或不全、检测20分食用油全部合格;对82份过节食品进行了检测,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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