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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食安办〔200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紧急会议,专题部署奶制品市场检查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有序处置,各项工作进展良好。为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全面深入开展对奶制品的市场检查,确保国庆期间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积极有效深入推进。要加强值守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继续实行处置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随时报告。
2、集中力量,加快筛查诊疗。国庆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个覆盖”的要求,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科学组织开展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患病婴幼儿的筛查工作。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农村和边远地区上门服务,做到不漏一人,并努力满足群众要求,积极开展义诊活动,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加检查设备,加强儿科、B超等科室人员的力量部署,全力开展筛查,并落实对住院患儿的免费检查、治疗救治工作,使其尽快康复。
3、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清查。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全县婴幼儿奶粉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对奶制品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工商、商务部门要将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偏远地区的市场检查力度,深入食品批发部、超市、集贸市场、食品经营户和农家店等环节,开展全面清查,并全过程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奶粉要就地封存,妥善处置。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积极协助开展清查,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
4、保障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商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合格奶制品市场供应。物价部门要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确保奶制品价格稳定。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危害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县市场稳定、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
5、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要正面引导宣传,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并努力营造饮食安全的节日市场氛围。
二、突出重点,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将集中十月份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奶制品市场检查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大巡查,从严整治,各乡镇要联系当地实际,摸清情况,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突出以奶制品、茶叶、茶干、茶油、箬叶、饮用水、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食品、肉及肉制品等为重点整治品种,以“三茶”加工厂,食品小作坊、学校食堂和无证照食品加工销售点等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掺杂使假、农残污染、违禁添加物和食品加工脏乱差现象,促进我县食品市场尤其是“三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深入开展农药、兽药和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对重点产茶区的农资、农药经营点(户)进行全面检查,禁止经营销售剧毒农药,对在茶区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要严肃查处。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以及水产品氯霉素等药物残留的监控。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标识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厉查处奶制品、茶叶、茶干、茶油、菊花、饮用水等重点品种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严格规范动物屠宰检疫行为。按照“有宰必检”要求,确保县城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逐步将定点屠宰工作向乡镇农村延伸。加大监督和检查工作力度,不定期组织突击检查行动,严格实行肉品市场准入制度。
3、食品流通销售环节:重点清查“问题奶粉”下架登记封存,停止销售,并督促企业尽快召回全部“问题奶粉”。加强对售奶站的管理,确保奶源质量。开展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及“三茶”产业加工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小食品店和农村食品集市,加大对流通领域进口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4、食品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建立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突出抓好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全面清理和整顿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饮用水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休宁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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