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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思路促监管  综合协调保安全

            ——休宁县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与思考

休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 霞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就食品安全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各级政府也将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形势逐步得到改善。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成立以来,在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大胆探索,扎实工作,努力发挥政府的“抓手”作用,全县食品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不容乐观,围绕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对待。

一、我县食品安全的现状分析

从总体上说,当前农村食品市场问题较多,有些地方已成为假劣食品的倾销地,城乡结合部制假售假问题时有发生。从食品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各个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尤其是我县在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和有机食品的今天,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关系到农民增收和财政收入的大事,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调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是在种养殖方面,有些地方的种植户使用农药和激素类药物不当,特别是大棚蔬菜、反季节蔬菜的兴起,农药残留问题比较突出。为赶季节提早上市,有的使用高激素、高营养素使作物超常生长。畜禽、水产品的养殖,也存在非法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生猪屠宰,因农村没有实行定点屠宰,宰前不经过检疫,农户家养的病死猪很容易被不法商贩收购处理上市销售,造成肉品的安全隐患。

二是在生产加工环节,突出表现为食品加工企业多、小、散、乱,80%以上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较多。一些食品加工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基本条件不具备,从业人员素质低,食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检查中发现,农村一些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大都在露天院子里加工豆腐干,制成品摆在阴暗潮湿的简易瓦房内。一些冷饮加工点和小包装食品作坊,没有任何加工场所和设备,加工的原料不经检验,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讲标准。尤其是一些地方在加工农村土特产品时,随意熏蒸、浸泡、做色等,带来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在食品流通环节,我县流通销售企业2000多家,大多为个体工商户,其中60%以上不具备储存经营条件,食品后续污染问题多。有些食品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检测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有的经营企业贪图私利,时常伪造标示,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有的见利忘义,蓄意出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还有的副食品商店,货架上的食品近一半是劣质食品。这些情况在我县一些农村或学校周边时有发生,加上农民群众和学生鉴别食品真伪的能力较差,使制假售假者在农村有一定的销售市场。另外众多的副食品小卖部,食品储存条件大多不具备,食品杂物混放,蚊叮鼠咬,过期失效情况屡见不鲜。一些销售业主改换包装后继续销售,尤其是学校周边一些小包装食品,添加色素和假冒伪劣情况严重,对广大学生造成了严重危害。

四是在食品消费环节,一些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安全意识薄弱。检查发现,有些外面看起来干净华丽的酒店、宾馆,厨房和熟食间脏、乱、差情况却非常严重,苍蝇飞舞,满壁灰尘,地面脏水流淌,灶台油污一片;有的没有独立的熟食间,消毒柜形同虚设,变质食物没有及时处理;有的学校集体伙食和饮用水卫生状况令人担忧;更有甚者,有些业主专门购便宜的霉变大米,买廉价的劣质蔬菜,然后随意加工给学生食用,严重损害消费者和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除了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问题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目前食品安全执法实行分段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管理,质监部门负责加工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消费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监管,各个部门各管一段,从理论上讲是明晰的,但实际上弊端很明显。食品生产加工消费各阶段本身就是交叉相溶的,那么各环节的监管必然是连续的、全过程的,这样由于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难以界定,模糊不清,要么监管缺位,要么职能交叉,实际工作中相互扯皮,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多头执法的情况就很难避免,而且由于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职能部门又有足够的理由开脱责任。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开展综合监管的有益尝试

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以来,按照省、市局的要求,认真履行“三句话”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抓手”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成立了由18个职能部门组成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形成了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协调机制。先后印发了《休宁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办法》、和《休宁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具有我县特色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同时,以县政府名义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层层分解任务,签定责任书。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办还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还组织成员单位外出参观学习,交流工作情况,加深各部门间的感情,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整合执法资源。每逢节庆活动期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都及时认真部署,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经贸、畜牧等部门,对全县的食品安全进行大检查,并根据节日特点,突出检查重点,明确检查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确保了节日期间市场繁荣和食品安全。

三是推行信用建设。作为市政府确定的2个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区县之一,我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及时出台了《休宁县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指导意见》和《休宁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此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商务部门会同各部门抓紧开展肉类食品信用建设,扩大生猪定点屠宰,加强检验检疫,确保肉类食品安全。

四是做好舆论宣传。围绕“食品安全关系你和我”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广大群众的参与度不断提高。同时,今年以来,注重加强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动态信息的报道,县电视台共发新闻稿件10余次,《黄山日报》采用稿件10多条,县协调办编发食品安全简报10多期,省局采用20多条,还自办了食品药监《网站》,向社会广泛宣传,鼓励广大群众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三、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对策思考

当前,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国家正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抓紧修订完善,作为基层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部门,我们必须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立足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确职责是前提。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定》精神,强化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县政府已与各乡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定了《2005-2007年的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到位。乡镇要抓紧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切实履行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县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我为主的要切实履行到位,以我为辅的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形成监管合力。县食品安全协调委积极跟踪督查落实,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将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同时,要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尤其是茶叶加工企业,要自觉按要求生产加工茶叶,规范茶叶生产加工秩序,共同维护我县茶叶的良好声誉。

(二)加强监管是基础。积极抓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大对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整治。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以及水产品氯霉素等农药残留的监控,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标示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二是加大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严厉查处粮、肉等10类重点品种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小麦粉、肉制品、茶叶等15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加大对50种食品监督抽查力度,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建立假劣食品召回制度,通过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签定承诺书、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三是加大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加工小作坊和小食品店,突出抓好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同时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四是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降低食物中毒风险。

(三)综合协调是关键。县级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作为当地政府的协调机构,应按照“综合监管、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三句话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抓好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水平。要通过有效的综合协调,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谋求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大效益,形成“全县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多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综合水平。要加大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应急响应程序等措施,要确保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处理得当。同时,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协调办的职能,牵好头,服好务,为职能部门提供交流平台,把协调办建成联络员之家,加强信息宣传沟通,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四)健全机制是保证。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是发挥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职能、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根本保证。从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入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一是建立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办法,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程序和电话,对投诉案件及时予以办理,二是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重大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各监管部门相继成立应急小组,以便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行,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四是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协管网络的作用,鼓励食品安全监督员和信息员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管,共同维护和规范我县食品市场秩序。

 

                                                                                                          编辑:汪 炜

                                                                                      发布时间:200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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