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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今年以来,休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开展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一、创新机制,多方联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网络
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方面,结合山区县实际,按照“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农村食品药品监管新模式。一是整合网络资源,实现“一网多用”。在农村药品“两网”的基础上,主动与县人大、政协联系,加强沟通,并充分利用农村药店、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所和村级妇女组织等网络资源,全方位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延伸监管触角,消除监管盲点。全县共聘请了15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直(乡镇)领导干部担任农村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同县妇联、计生和卫生部门联合,聘请了46人担任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还聘请了110名村妇女主任(含村计生专干)担任农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同海阳镇联合开展“特色社区”创建活动,在县城6个社区聘请了一批食品药品协管员。通过整合资源,多方联动,我县已全方位编织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网。二是突出政府领导,扎实推进“两网”建设。在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中,我局紧紧依靠地方政府领导,所有“两网”建设有关文件都由县政府专门下发,由政府强力推动,牵头建网。成立了全县农村食品药品监督供应网建设领导组,制作并悬挂了机构标牌和图表,并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纳入县、乡二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在全县所有乡镇成立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供应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协管办,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的领导工作,并做到二个“三落实”:即健全机构,做到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明确责任,做到任务、措施、考核三落实。同时每项活动都与县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工作联动,使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有声有色,扎实推进。三是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三员”监管效率。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社会监督和耳目作用,先后专门制定了农村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管理办法,明确了“三员”的工作职责、聘用工作关系,规定了考核奖励措施,为他们提供有关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资料和监管信息,并在年终通过贺年卡等慰问形式加强与“三员”的联系与沟通,提高其监督、协管水平和信息反馈的积极性。四是突出“双向服务”,开展“饮食用药安全进社区”活动。按照“双向服务,优势互补,共建社区”的原则,在县城6个社区聘请一批食品药品协管员,协助开展社区食品药品市场监督工作。并向每个社区赠送《百姓用药指南》等知识读本和提供一份健康报刊,为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健康指导。同时每年不定期在社区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讲座,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还对有条件的社区指导扶持申办非处方药专柜,方便社区居民就近购到优质廉价的药品。
二、因地制宜,规范管理,构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为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解决农村药品市场购销渠道混乱的状况,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方面,我局遵循“政策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促进运转”的原则,严把药品质量关,依法监管,规范运作,着力促进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一是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支持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到乡镇和偏远农村开办药店或门店、药品专柜,并从筹建、办证及GSP认证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还对有条件的社区指导扶持申办非处方药专柜,方便社区居民就近购到优质廉价的药品。二是规范药品配送,建立供应网络备案制。在引导药品批发企业积极参与我县农村药品配送的同时,规范企业配送行为,要求所有在我县开展药品配送供应业务的药品供货企业向县局备案,提供相应资质证照和质量保证协议,规范药品供应渠道,确保药品供应质量。并对零售药店建立一整套档案资料,以规范经营行为。三是“两网”建设与GSP认证并举,保证药品质量。在保证农村药品供应方便、快捷、安全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质量,推动全县农村药店GSP认证工作。对农村药店GSP认证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举办农村药店质量管理人员GSP认证培训班,提高企业认证管理水平。同时,采取上门指导、分片帮扶和巡查等办法,服务农村药店认证,督促做好GSP认证工作。由于工作到位,我县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农村药店GSP认证工作,全面提升了我县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三、积极稳妥,部门联合,推进山区特色“规范药房”创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今年以来,县药监、卫生联动,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一是营造氛围,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食品药品监管网站和简报等形式,对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各医疗机构主动、积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二是上门指导,帮扶到位。按照工作目标和要求,先县城后农村,坚持边监管边促进、边指导边规范,结合日常监管对各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其人员、设施、布局、制度、资料和管理等方面规定符合创建要求。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到位。加强与县卫生局、县计生委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征求有关“规范药房”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并联合县卫生局对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情况组织验收。四是严格验收,规范到位。对完成创建的医疗机构,参照零售药店GSP认证步骤,对照“规范药房”验收标准进行现场验收,经现场检查与综合评价为合格的,方可授予“规范药房”铜牌。目前,我县第一批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已全部到位,已开始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开展以来,农村药品购进渠道基本规范,药品质量明显提高,农民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目前,我县有药店近40家,其中农村药店占2/3,确保了山区农民就近能购到价廉质优的药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已覆盖到100%的乡镇和95%以上的村,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已覆盖到90%以上的村,药品供应渠道得到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和药品抽验不合格率明显下降,农村药品质量得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得到维护。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我县仅有的一家药品批发企业由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已处于停业状态,给本地的药品供应带来不便;药品配送点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要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协管作用等,都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我们将联系实际,创新思路,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真正把这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抓实抓好,为构建和谐、平安休宁作出新的成绩。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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