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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局参加皖浙赣“三边”食品药品监管协作年会
近日,皖浙赣“三边”第四届食品药品监管协作年会在浙江开化县召开,休宁县局应邀参加了本次年会。
皖浙赣“三边”食品药品监管协作年会是由皖浙赣“三边”毗邻的休宁、浙江的开化及江西的婺源三县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倡议协作成立的,每年分别由各县承办,为食品药品稽查监管工作提供了互动交流平台,并相互探讨建立协作机制。本届协作会主要就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和药械稽查工作面临的难点、应对措施及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三方”表示,将根据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队伍与机关规范化建设、政风效能建设、药械市场监管与稽查等方面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促进“三边”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共同发展。
(汪
炜)
休宁多渠道搭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平台
近日,我县万宁社区的部分党员收到了一份健康大礼,我局为他们集中讲解了如何区别药品与保健食品,以及假劣药品的鉴别等常识,并发送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册,受到了普遍欢迎。这是该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社区党支部共建,搭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平台的举措之一。
今年以来,我局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作为关注民生的德心工程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温馨提示、假劣药品陈列室向社会开放、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安全用药,关注民生”宣传月,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三进三送”等活动,悬挂宣传标语,展示假劣药品品种,发放《百姓用药指南》等知识读本和宣传册,广泛宣传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还在局政务网站上设立《健康常识》与《安全用药》栏目,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同时,通过在县、乡、村及社区聘请的15名社会监督员、52名协管员和110名信息员的社会网络资源,以及在21个乡镇成立的食品药品协管办农村监管平台,向企业、经营点、社区、学校、家庭和群众面对面地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汪 炜)
休宁县全面部署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省、市与县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近日,我局制定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药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专项整治重点逐项分解落实,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整治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二是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质监、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合力,努力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明确重点,从严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超经营方式、超经营范围、非法渠道采购药(械)以及出租、出借、转让、挂靠许可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等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用药、关注民生"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药械监管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合理用药常识,广泛宣传药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为推进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程军勇)
休宁县局四项举措提高ADR上报数量和质量
今年以来,我局采取了四项措施,减少ADR上报过程中存在的不报、漏报及延报现象,进一步提高ADR上报数量和质量。一是拓展监测网络。与计生部门联合发文,将监测网扩展到全县21个乡镇的计生服务站,加强对宫内节育环、麻醉镇痛泵等重点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对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每半年上报ADR情况进行通报,引起涉药单位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ADR日常搜集工作。三是明确ADR上报时限。再次发文要求各上报单位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一般病例应在30天内完成上报工作,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于发现之日起15天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群体不良事件立即报告。四是加强ADR宣传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宣传ADR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上门认真指导ADR的填报,提高基层ADR上报质量。
(徐 蔺)
休宁县局抓源头着力推进药品诚信经营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为深入推进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放心用药,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抓源头着力推进药品诚信经营体系建设,更好的营造出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药品市场环境。
一是向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发出“药企自律诚信兴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倡议书,将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情况列入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和信用档案管理,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自律意识,倡导诚信经营。二是与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药品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树立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向社会公开承诺,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促进了诚信经营体系建设。三是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对首批16家获A信用等级诚信经营好、服务质量高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挂牌表彰,达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四是在推进药品经营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我局结合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切实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药品经营领域违规销售假劣药品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建立不守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收集、点评药品经营活动中的不规范促销行为,结合投诉情况在网站上发布点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王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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