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宁县局加强媒体沟通构建“大宣传”格局
近日,休宁县局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新闻宣传恳谈会,向县委、县政府“两办”信息科、宣传部、信息中心和广播电视台介绍药监发展历程,加强与媒体沟通,恳请出谋划策,构建食品药品监管“大宣传”格局。
近年来,休宁县局建立健全信息新闻宣传通报与考核机制,强调宣传也是监管的有效手段,强化“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参与新闻宣传”的理念,鼓励全体职工动手动脑写信息,在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的同时,创办了《休宁食品药品监管》和《休宁食品安全》二份简报,开通了全省县级药监首家网站,打造全方位的信息宣传平台,树立了药监部门和队伍的良好形象。先后获得“全县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药监系统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内容求新、载体求广、舆论求浓、效果求实”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信息新闻宣传提高年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县内各宣传媒体的联系沟通,发挥信息新闻工作的舆论宣传作用。近日通过召开信息恳谈会形式,向宣传媒体通报了部门职能及开展的“两节”及奥运前后儿童食品、兴奋剂药品等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及信息新闻队伍建设情况,并解答媒体同志关心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及开展的药品安全温馨提示、对消费者购买到假药的先行赔付承诺和假劣药品定点回收活动开展情况。媒体同志就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信息宣传针对性、信息简报编发体裁、网站建设栏目及药监讲坛形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更加关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发挥宣传促进监管作用,增强宣传效果,提升信息价值,让公众多了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营造了监管部门、社会媒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氛围。
(汪炜)
休宁强化“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2008年“中秋”、“国庆”期间,休宁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认真开展"两节"以及残奥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针对夏秋季和“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特点,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药品抽检力度,扎实开展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及旅游景区等区域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有关兴奋剂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终止妊娠等药品的专项检查,落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严厉打击利用节日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同时,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工商、质监、商务、卫生等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加大对月饼、糕点、散装白酒、肉类、乳制品、豆制品及儿童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过期霉变等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并联合开展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酒店等公众聚集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还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引导群众安全合理消费,提高群众识假辩假的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饮食用药安全氛围。
(汪炜)
休宁着力推动“三位一体”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为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完善农村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近日,休宁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着力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三位一体”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方联动参与的药品监管工作新格局。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着力推动政府对药品安全负总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在县政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各乡镇相继成立食品药品协管办,该县还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有关县直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并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经费列入县乡二级财政预算,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完善药品监管协作机制,实现监管、监督部门对药品安全各负其责。为增强农村药品监管合力,明确药监、卫生、计生、工商、物价、监察等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监管合力和完整的监管链,不断提高公众用药安全水平。同时,结合山区县特色,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在人大、政协、社区、乡镇卫生院及村妇女干部等多层次聘请一批社会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发挥“三员”监督、协管作用,强化药品安全宣传,将药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农村,切实提高农村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要求企业切实负起药品质量安全主体的责任。县药监部门通过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责任书》,推行药品经营企业约谈制度,落实药品零售企业十项禁令和药学服务规范,开展药品生产经营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活动,建立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通过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和守法诚信意识,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和监督检查频次,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增强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
(汪炜)
休宁药监、卫生联合开展207号省政府令执行情况督查
为进一步保障百姓用药用械安全,近日,休宁县局会同县卫生局,联合对全县药械使用单位执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207号省政府令)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此次督查以事先不告知、不定单位、不定路线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检查了30余家药械使用单位。督查的重点有:一是各单位是否按照《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负责药械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将药械使用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内部的各级管理岗位。二是各单位是否制定药械质量管理相关人员培训、采购验收、仓库管理、设备管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不合格药械管理等规章制度,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有效执行,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行为。在督查的同时,加大对各药械使用单位执行《办法》的宣传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说法”,使各单位药械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环节。并对督查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对好的做法、经验及时总结通报,供各单位相互借鉴学习,对发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予以督导整改,推进《办法》的全面实施,提高全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
(程军勇)
休宁县局效能建设抓整改促提高
近日,休宁县局针对效能建设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整改,注重提高。一是完善效能工作督查机制。改进行政效能督查方式,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出勤、服务态度、工作纪律、执法纪律和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力求督查范围不留边角,树立机关高效、务实形象,促进机关管理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二是健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机关效能建设责任书,明确效能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落实效能建设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树立效能建设全局上下一盘棋思想。对效能建设中的不足,认真查找原因,追究有关责任,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三是强化干部形象素质教育。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业务培训教育和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倡导学习型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鼓励大家利用各种社会助学手段学习知识,并把学习的成效体现在作风转变上,把工作的精力用在业务能力的提高上,树立药监队伍良好的整体形象。四是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重点解决好作风效能宗旨意识不强、大局观念滑坡、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精神状态不佳等方面的问题,落实好考勤、目标责任管理、AB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努力打造一支“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药监队伍。(汪炜、王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