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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06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皖人办发〔2006〕53号)精神,结合我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实际,现将今年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各级药品生产(含研发)、经营、检验、使用(医疗机构)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资格,均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事厅《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食药监人〔2006〕263号)执行。
二、评审材料要齐全,表格填写应真实、清楚、完整,各审核单位在审核材料时要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并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未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如药品检验所)须在核准的结构比例内,按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推荐申报。
报送材料为:
1、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并附《2006申报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表1,登陆WWW.AHFDA.COM下载,下同);
2、安徽省人事厅制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3、《2006年申报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用A3纸打印)一式25份。破格申报者还需填写《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附件3)。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
5、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单位领导签署意见,2000字以内,要求打印)、获奖证书原件以及有关反映工作业绩的材料。
6、按申报条件要求,按要求提交规定数量的专题报告(能反映其专业学识水平),须有单位真实性评价证明。
7、3张2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8、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每人300元,考试费每人100元(考试不合格者不收评审费)。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市、厅(局)人事部门,于10月18日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宣信长),联系电话:0551—4656557。
四、业务理论考试
今年评审工作继续采用考评结合的办法,申报人员先参加业务理论考试,笔试题型为名词解释、客观选择题、简答题组成,主要考察其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成绩合格后方可提交高评会评审。理论考试时间定于10月21日上午9:00-11:00,地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携本人身份证);破格答辩时间拟定于10月22日,评审工作将于11月上旬完成。
各市、厅(局)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以及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当事人2年内不准申报任职资格。
附件:
1、2006年申报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2、2006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来源:安徽食品药品监管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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