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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和监督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及相关股室人员组成。局办公室是具体办事机构,定期公开政务活动。
二、严格依法办事。既要保证管理者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又要依法维护职工群众民主监督和管理权。凡涉及单位重大问题,都应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堵塞管理漏洞,狠刹不正之风,力戒形式主义。
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每年3月份前公开,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工程项目及招标结果随时公开。
五、建立工作月计划月报告制度。各股室于每月3日前制定本月计划表,并交办公室统一报局领导批示后执行;月末对计划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评估后,上报局领导审阅后交办公室备案。
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七、干部职工考核评优、民主考评结果及时公开。
八、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和与干部廉洁自律有关的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