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药品安全温馨提示
药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在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并当场索取发票或销售凭证;
二、非药品及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请慎重购买;
三、如发现虚假药品、保健品广告误导消费,请向药监和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四、处方药请凭医师处方购买使用;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购买使用;
五、使用药品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时,请及时向药店或药监局报告;
六、向社会公开承诺:“你买到假药,我先行退付”。
编辑:王学萃
发布时间:2008-04-01
黄山市休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中共休宁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